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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5年!RCA案首傳證人

2009/11/12 06:00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三十五年前,女工黃春窕至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上班,不久後卻患鼻咽癌,還先後流產二次,與她一樣罹病的還有一千餘人,她與尚存活的受害者向公司求償二十四億,呼籲司法應速還他們公道,黃女說:「我擔心自己等不到案件宣判那一天。」

黃春窕等人指出,公司於五十九年在桃園設廠,七十五年廠房被奇異公司合併,但RCA在台十餘年間,卻涉嫌將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等有機污染物質,倒入廠區所挖掘的地下水井中,公司幹部都喝蒸餾水,不知情的員工則長期飲用地下水而慢性中毒。

自救會指出,RCA不顧員工性命,同事陸續出罹患肝癌、肺癌、大腸癌、子宮肌瘤癌等職業性癌症,且陸續有兩百餘名員工過世,造成無數家庭破碎,但公司不僅對他們不聞不問,最後還成功自台灣撤資,讓他們求償無門。

黃春窕說,以前最愛吃牛肉麵,但現在也只能喝湯,因癌症末期,背上得背著麻醉藥施打止痛,也因言語能力受損,「有苦說不出」,她說,同事楊玉玫是全台第五個爬過百岳的女姓,不菸不酒,卻得肺癌,三天前過世,去世前楊玉玫還握著她的手說:「我不甘心。」

五十六歲的黃春窕說:「同事死了,我還沒,我要堅持下去,去告訴大家RCA做的壞事。」

RCA已先後由美商奇異公司與湯姆遜公司併購,黃春窕等員工組成自救會,九十三年間訴請賠償二十四億,九十三年遭判敗訴,經上訴最高法院獲發回,台北地院昨再度開庭,首次傳喚證人,由黃春窕陳述工作情形及身體受傷狀況。

自救會指出,劉姓男子的妻子在RCA工作十一年,在懷第三個女兒時,被診斷出罹患乳癌,而嬰兒出生後,也罹患肝癌,最後母女雙雙辭世;周姓女工在RCA工作兩年半,即罹患子宮肌瘤癌及乳癌,最後失去了子宮;馬姓女子在RCA任職十八年,遭資遣後,發現罹患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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