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憂SRF混有毒物 焚化恐二次污染
環保團體質疑SRF並非再生能源,相關製造廠的料源管理亂七八糟,混雜有 不可燃燒的塑膠,地方稽查人力又吃緊,情況恐惡化。(圖取自台南社大簡報)
環境部︰明年將實施SRF管理辦法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環保團體昨日公布國內廢棄物延伸燃料等相關調查,憂心參雜含氯廢料製造的固體再生燃料(SRF),恐釋放戴奧辛,地方環保稽查人力又不足,呼籲垃圾減量別再「擁抱焚化」,SRF並非再生能源!環境部則強調,明年將實施SRF管理辦法,落實與地方政府監管製造流程、空污排放與底渣,不造成二次污染。
質疑SRF非再生能源 別再擁抱焚化
看守台灣協會、台南社區大學、荒野保護協會等昨公布調查,看守台灣研究員林奕均表示,近年台商回流、製造業興起,讓國內事業廢棄物增加,資源回收市場價格很慘,廚餘回收亦少了養豬業消化,台灣廢棄物產生量持續攀升,去年已達三三二四萬噸,然而環境部沒有邁向源頭減量,反而是「擁抱焚化」,將廢棄物焚化納入再生能源項目,但有製造污染風險。菲律賓、歐盟的SRF不能燒塑膠,國內至今仍未嚴格規範SRF品質。
歐盟SRF不能燒塑膠 國內未規範
看守台灣秘書長謝和霖統計,經查,去年廢塑膠申報十四萬噸,質疑其中約十一萬噸拿去製造SRF,二.一七萬噸被直接當輔助燃料,批塑膠再利用「都是被燒掉」,且焚化廠燒塑膠將壓縮一般垃圾的處理量一到三倍。更有廢車業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卻經SRF製程或當一般事業廢棄物送入焚化爐,飛灰、底渣的處理成本轉嫁全民。
台南社大表示,有SRF製造廠收了營建廢材卻無技術處理,還將料源放置在農地,視察還發現料源中藏有塑膠、水管、電路板等,但地方稽查人力有限,直言「SRF不是再生能源」,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將SRF剔除。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表示,垃圾處理最前面一定是源頭減量,廢棄物再利用不能改變性質,真的不能再使用,才會走到轉廢為能,但仍會看「適燃性」,目前規範SRF不能混有含氯塑膠(如硬質水管),品質須通過標準才能使用。
林健三說,現正研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草案(名稱暫定),預計年底公告、明年實施,統一規範SRF,環境部大氣司也將針對SRF修改空氣排放管理標準,燒完產生的底渣也會管制,中央將與地方政府合作,輔導、稽查製造端;林也透露經濟部關注SRF定義,將回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