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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債、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 完成一讀

2023/11/29 05:30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訂定「台中市公債及台中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盼發行公債降低舉債利息支出,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廿八日審議後,認為市議會應有權監督市府發行公債及執行項目,增訂「公債發行前應諮詢台中市議會之意見」條文後,相關草案審議通過一讀。

台中市財政局長游麗玲指出,目前六都中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均有發行公債,且台北市舉債八二七億元中,有二○八億是採公債籌措財源,占廿五%,高雄舉債額度二三八○億元中,更有高達五十五%、一三○○億元採發行公債籌措資金,台中市推出「台中市公債及台中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盼能在法規範圍內發行公債籌措資金,降低利息支出更靈活操作財務。

游麗玲說,若屬一年以下的短期舉債就發行「市庫券」,兩年以上發行公債,目前公債多為二年、三年、五年及七年期,最高有十年期,高雄就有發行十年期公債;公債還本付息與相關費用由財政局及各基金主管機關編預算辦理。

不過,市議員江肇國及周永鴻認為,議會應有監督權利,未來號稱會編入預算,但採「整包預算」送議會審查,只看得到利息支出,看不到發行公債債期或是公債發行支應項目等細節,議會應有監督權。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李中認同議會應有監督權,經討論後增訂「公債發行前應諮詢台中市議會之意見」條文後,相關草案審議通過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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