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肢可火化 新北最快明年施行
2023/10/26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台中市有民眾因工傷意外而截肢,當事人想先將殘肢火化,等自己百年後再合葬,但遭台中火化場拒絕;新北市議員金瑞龍昨天質詢,表示傳統民俗有「死後全屍」觀念,希望市府讓有殘肢的民眾可以先火化殘肢,等身故、火化後再與殘肢的骨灰合葬。代理市長劉和然允諾辦理,民政局長林耀長表示,已召集相關單位研議辦法、收費標準,最快明年上路。
林耀長表示,《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遺體要出具死亡證明才能火化,殘肢屬生物醫療廢棄物,處理要有特定許可,未來殘肢火化的相關辦法上路,實務上需要醫院提供醫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