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定檢延長至12月底 逾期開罰
2021/12/03 05:30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今年受到疫情影響,行政院環保署將行車執照發行月份為四到十月的機車,在二○二一年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期限延長到十二月卅一日止,新北市環保局提醒,截至今年十月底止,應檢驗機車約一二七萬輛,已有八十二萬輛完成檢驗,剩下三成五的車輛尚未檢驗,逾期未檢驗可處五百元罰鍰,超過六個月未定檢者,可處三千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出廠滿五年以上機車,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若檢驗期未定檢,最重會移送監理機關註銷車牌。新北市今年針對逾期未完成檢驗,已開立超過二萬張未定檢罰單,每張裁罰五百元,尚未完成機車排氣檢驗的民眾,儘速至各機車定檢站辦理定檢作業。
此外,機車只要牌照狀態正常就要辦理定檢,如車輛已老舊不堪使用,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環保局也會不定期執行機車路邊攔檢作業,只要攔檢經現場排煙檢測不合格,依法最重罰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