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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抽驗溫泉水質 13業者全符合標準

2019/10/05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下月花蓮溫泉季即將登場,花蓮縣衛生局提前抽查對外營業並有收費的溫泉業者,總計抽驗十三家、檢驗水質廿六項次,結果全數符合標準。衛生局表示,未來仍會不定期稽查抽驗,把關民眾健康。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說,花蓮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浴室溫泉業的水質基準,應符合目視澄清且無色無臭無苔藻孳生,pH值保持六.五至八.○間,大腸桿菌菌落數每一百毫升的含量還應低於一,總菌落數每一毫升含量需低於五百,以做為水質是否遭受污染的指標。

他說,目前抽驗十三家業者水質符合檢驗標準,為保護消費者並讓民眾泡得安心,衛生局也將持續加強稽查,進行水質抽驗,促使業者重視營業場所衛生維護,並落實自主管理工作,確保民眾都能擁有安心、安全的泡湯環境。

朱家祥說,每年均有傳出民眾泡湯後身體不適症狀,建議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孕婦、行動不便者、老人及兒童,則應避免單獨入浴,入浴後若有任何不適,須立即出浴並通知服務人員;入浴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總時間最好不要超過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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