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查機捷 指何煖軒有12項違失

監院昨針對桃機捷運工程延宕糾正交通部、高鐵局,直指時任高鐵局長、交通部政次的何煖軒應負多達十二項行政違失責任。(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林良昇、甘芝萁/台北報導〕曾遭監委林雅鋒彈劾的華航董事長何煖軒,日前在華航高層人事案上,調任林雅鋒丈夫俞智,並傳出有監委介入關說此案,引發議論;監院昨針對桃機捷運工程延宕糾正交通部、高鐵局,在林雅鋒等監委調查報告中,直指時任高鐵局長、交通部政次的何煖軒應負多達十二項行政違失責任。
據林雅鋒等3監委報告 提糾正
由於林雅鋒等三位監委曾彈劾過何煖軒,何於今年七月廿七日以書狀申請,認為三人應自行迴避,監院紀律委員會則於八月四日決議,三位監委無需自行迴避。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昨日並通過監委林雅鋒、仉桂美、劉德勳調查「桃園機場捷運自政府收回自辦之後,因工程轉包、系統整合、機電建置、合約爭議、糾紛解決方式等問題,工期一再拖延,迄今仍無法通車」案,對交通部、高鐵局提出糾正,並函請行政院工程會參考改進。
監院報告列出機場捷運計畫中,共有高達十七項缺失,報告中更認為,包含何煖軒、吳福祥、龎家驊、朱旭至現任高鐵局長胡湘麟等歷任五名高鐵局長,皆應負行政違失責任,報告更直指,何煖軒在十七項缺失中,有高達十二項應負責,為歷任高鐵局長中最多。
早離開高鐵局 何煖軒質疑時序
但監院指出,何煖軒、吳福祥、龎家驊等三人的行政違失責任,均已過現行公務員懲戒法十年追溯時效,故不予究責,但監院仍函請交通部查處還在時效內的胡湘麟和朱旭的行政違失責任。
何煖軒強調,九十四年八月他就離開高鐵局,按照交通部分層負責管理,機場捷運後續多項事宜都由之後的高鐵局長處理,指責他在擔任高鐵局長時有行政違失,時序不對。
糾正案是針對機關、彈劾案是針對個人提出指正,華航高層私下表示,糾正報告中點名「何煖軒」名字,顯為針對個人,恐有違反監院調查公正性。

監委林雅鋒(右)。(資料照,記者林良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