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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取水站旁2座垃圾山堆5年 環保局函詢法院加速清除

    2026/05/19 09:09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
    高雄竹寮取水站旁河川地2座垃圾山堆5年。(民眾提供)

    高雄竹寮取水站旁河川地2座垃圾山堆5年。(民眾提供)

    高雄市大樹區竹寮取水站旁河川地堆置2座垃圾山,遭人偷倒迄今長達5年沒處理,環保局表示,已函詢橋頭地方法院,確認證據保全必要,並將儘速要求行為人清除;橋頭地方法院今表示,昨日已收到環保局公文,經合議庭斟酌卷證評估後,初步認應無證據保全必要,會儘速回函給環保局,以做後續適當處置。

    大樹區竹寮取水站後方高屏溪高灘地遭人偷倒廢舊衣,堆置長達5年不處理,議員黃飛鳳質疑垃圾山就在取水孔旁,擔心廢水滲到地下,恐會污染水源。

    環保局指出,市府接獲民眾陳情,111年9月派員稽查,查獲行為人潘姓男子收取舊衣回收商75萬元,負責處理廢舊衣80噸,卻未將廢舊衣清運至焚化廠燒毀,竟違法偷倒大樹區竹寮取水站旁河川地,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

    環保局已於111年11月主動移送法辦,後續由仁武警分局於112年4月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經橋檢提起公訴後,目前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中。

    環保局為加速場址恢復,已於5月13日正式函詢橋頭地方法院確認該案是否仍有證據保全必要,昨日也致電橋院協助儘速回函,如確認無須持續保全,將立即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要求行為人限期完成清除作業,以維護環境正義。

    環保局呼籲,非法棄置廢棄物不僅破壞環境,也將面臨刑責及高額清理求償,決不寬貸,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可疑棄置情形,可撥打1999或07-7317600公害陳情專線通報,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查處。

    高雄竹寮取水站旁河川地2座垃圾山堆5年。(民眾提供)

    高雄竹寮取水站旁河川地2座垃圾山堆5年。(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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