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污染農地 議員曾資程:高虹安市府不能只等司法判決再開罰
2026/04/26 13:32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
新竹市去年7月底爆發汞污染,農地遭蹂躪,市議員曾資程表示高虹安市府不能只等司法判決再開罰。(資料照)
新竹市去年7月底爆發汞污染農田農地事件,包括2000坪8000公斤稻米遭銷毀,就連周邊的農地底泥都測出危害人體的汞含量,日前經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聯工化學廠及陸姓代表等4人,市議員曾資程說,汞污染稻田事件,震驚社會,至今市府未有行政裁罰,還疑似讓業者就地合法申請許可變更,如今檢方已起訴,化學廠業者涉及的罰款和賠償金額超過數千萬元,業者若因此脫產,市府對得起受汞污染農地的農民和周邊居民嗎?
曾資程說,化學業者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以及《刑法》第190條之1放流毒物污染河川、土壤罪,相關刑責與罰鍰最高可達2500萬元。司法的責任是究責,但市府的責任是守護。他認為,後續龐大的社會成本,污染農地整治費用、農作物損失補償、休耕期間的收入損失、環境復原所需的長期監測費用,可能是筆以「億元」計算的沉重負擔。
問題是這筆錢誰來負責?他說,司法程序雖未完成,但市府的態度卻讓人質疑,市府新聞稿還提到業者已完成廢污水管修復並變更操作許可,形同讓業者存在「就地合法化」的空間。在污染責任尚未釐清前,為何允許業者持續營運?所謂「修復完成」,是否經過第三方公正檢驗?空窗期間的監管機制是什麼?一旦業者未來無力賠償,市府是否已有財務與法律上的保全措施?
他說,如今汞污染已發生,責任可以拖延,但風險卻由市民承擔。市府不能只依賴司法判決,更不能用行政程序「輕輕放下」。面對已造成的污染事實,市府有無污染求償與代位求償機制、或盤點整治與補償所需經費,這些都比掩飾及發新聞稿撇清非「蓋牌」更重要。
新竹市去年7月底爆發汞污染,農地遭蹂躪, 市議員曾資程:高虹安市府不能只等司法判決再開罰。(資料照,新竹地檢署提供)
新竹市去年7月底爆發汞污染,農地遭蹂躪, 市議員曾資程:高虹安市府不能只等司法判決再開罰。(資料照,新竹地檢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