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同職不同等」現象浮現 學者:引發制度公平性疑慮
2026/04/06 08:04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台師大教授曾冠球(左)與政大副教授董祥開(右)於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提出共同研究指,職務設計與實際任用職等之間存在落差。(記者林曉雲翻攝考試院官網)
公務員的職位、薪水與升遷不完全是「一對一」對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曾冠球與國立政治大學副教授董祥開於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提出共同研究指,目前公務體系中,職務設計與實際任用職等之間存在落差,「跨列職等」之職務設計比例偏高,未來可全面盤點必要性與範圍,並建立監測機制以定期檢視。
研究指出,目前多數公務員職務採「跨列職等」設計,其中「跨列二等」占約62.9%最多,「跨列三等」約19.8%,「單列一等」僅約17.3%。換句話說,一個職務可能由不同職等人員擔任,雖然提供用人彈性,但也容易出現「做一樣的事,職等卻不同」的情況。
每年高普考約有6萬至8萬人報考,整體國考報考人數近年仍有10多萬人關注公職體系。這項問題不僅影響制度公平,也與每年數萬名報考公務員的考生息息相關,實務上,同一職務在不同機關可能配置不同職等,甚至同一職位也可能因人員異動而改變職等,長期下來,不僅影響升遷公平性,也容易讓制度透明度受到質疑,這樣的制度設計,影響龐大的考生與現職公務員群體。
兩位學者指出,造成落差的原因,包括機關用人需求、組織調整與升遷安排等,雖然制度設計強調彈性,但若缺乏一致標準,反而可能讓制度變得複雜,甚至影響公務體系的信任基礎。
研究建議,應檢討跨列職等制度,回歸「單列為原則」,審慎縮減跨列範圍,並評估跨列三等的必要性。同時,盤點哪些職務適合維持彈性設計,避免削弱升遷激勵效果。另應建立職務列等與實際任用職等的監測機制,定期檢視是否一致,提升制度透明度與用人公平性。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學者曾冠球與董祥開分析現況上單列一等、跨列兩至三等、及跨官等的各種類型的分布,並探討在實際升遷任用時,其審定職等的高低現象,對於組織職務列等合理性的判斷,有相當的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