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0121地震未貼單建物水塔、馬桶損壞有補助 未申請的都給1萬

「0121」楠西地震災建築物損壞評估,南市政府今日公告 「0121震災一般住宅建築物災損修繕補助金實施計畫」,紅、黃單與未貼單建物也可申請補助。 (南市工務局提供)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0121」楠西震災建築物損壞評估,約有2000多件、占一半比率未貼單,災戶有怨言。南市政府今(28)日公告 「0121震災一般住宅建築物災損修繕補助金實施計畫」,未貼單建物水塔、馬桶、浴廁損壞都可補助,而未申請各項補助者,則給1萬元補助金,「統統有補」!
補助項目及金額上限,結構體表面裂縫及面材損壞修繕上限3萬元;水管破裂毀損上限5000元;水塔毀損上限5000元;天花板、圍牆、採光罩、雨遮及化糞池等毀損上限3萬元;門、窗、玻璃等毀損上限1萬元;馬桶毀損上限6000元;浴廁面盆毀損上限5000元。
南市府工務局表示,為擴大照顧範圍,計畫涵蓋有補助對象為市轄內經各區公所緊急通報並列冊在案之一般住宅建築物(含張貼紅、黃單及未貼單之建築物)。
工務局強調,此計畫在不重複補助的原則下,補助方式,未貼單之建物修繕,有上述各項修復事實,有檢附單據及修復後照片者補助上限5萬元;未檢附單據,但檢具修復前後照片或經里長確認者補助上限2萬元。
屬紅、黃單的建物修繕,有規定項修復事實者,有檢附單據及修復後照片者補助上限5萬元;未檢附單據,但檢具修復前後照片或經里長確認者補助上限2萬元。
由慈濟或衡山基金會等慈善團體協助修復的建物,如有指定項目修復事實者,檢具單據或修復前照片或經里長確認者,得申請補助上限8000元。
經緊急評估為未貼單建物,除經慈濟或衡山基金會等慈善團體協助修復之建築物外,其餘未申請上述各項補助者,給予1萬元補助金。另已領有其他慰補助金者,不再給予此項補助金。至於損壞評估拆除範圍內的建築物則不適用計畫補助。
工務局表示,凡向各區公所緊急通報並評估列冊在案之一般住宅建築物,自今日起皆可向建築物所在地區公所申請修繕補助金,申請期限至9月30日或補助金額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