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商業簡訊詐騙! 11/18起附連結需經電信業者核實
NCC指出,自11月18日起,所有商業簡訊發送前,都需要通過電信業者檢查。(記者林志怡攝)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為防堵不法人士通過商業簡訊傳送內容、進行詐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黃文哲表示,自11月18日起,所有商業簡訊附加的連結、電話號碼都需要經過電信業者檢查方可發送,否則商業簡訊一率不得夾帶URL、短網址或電話號碼。
黃文哲說明,台灣每年有上億封簡訊流通,且委員會統計,今年1月至10月期間,有40萬餘則惡意簡訊被發出,其中部分內容夾帶有URL、短網址或電話號碼,不法人士可能利用民眾一時不察、或使用危言聳聽的字句,如證件失效、財產損失等,誘導民眾點入網址填寫個資、進行後續詐騙行為。
因此,黃文哲表示,商業簡訊多屬廣告,為避免不法人士利用商業簡訊廣發詐騙內容,誘導民眾點擊連結,將要求商業簡訊不得附帶網址、短網址或電話號碼,自11月18日起,所有商業簡訊發送前,都需要通過電信業者檢查,若經查與企業登錄資料不符、或未登錄相關資料者都不予發送。
黃文哲進一步說明,如商業簡訊內容帶有URL、短網址或電話號碼,經電信業者列入「白名單」的企業可直接發出,不在白名單內的發送單位,則需向電信業者預先提出申請,經電信事業審核通過,並登錄URL、短網址及電話號碼等企業專屬專用資料後方可發送。
另一方面,黃文哲強調,個人簡訊單日不超過50則,屬於秘密通信保障範圍,因此前述措施不影響一般民眾收發簡訊,有單日50則以上簡訊發送需求的民眾可向電信事業申請、核實KYC後繼續發送簡訊,但若發送內容遭到檢舉,號碼仍會依據「打詐條例」等,採取終止或暫停服務措施。
黃文哲指出,前述措施目前屬於業者自律作為,並無相關罰則,後續會依據實施與防治情況,調整「電信管理法」或「打詐條例」相關內容,也呼籲民眾收到帶有URL、短網址或電話號碼的簡訊時,務必小心求證,避免直接點擊超連結或提供個資,有疑慮可向165反詐騙網站或專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