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娃娃機藏玄機 台中稽查揭露「精華液」違規內幕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稽查食品、化粧品自助選物販賣機(抓娃娃機)結果。(食安處提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公佈今年1到7月稽查食品、化粧品自助選物販賣機(抓娃娃機)結果,大甲區一家知名連鎖機台抓「精華液」產品,無標示製造日期或有效期限,且登錄之產品品名與標示名稱不一致,與化粧品管理法規定不符,移請產品源頭桃園市衛生局依法裁罰1萬5千元。
食安處指出,自助選物販賣機稽查專案共查核41家、共1941台,針對陳列擺售食品機台有797台,販售化粧品機台佔30台,共827台,稽查業者資訊是否張貼於機台外部、機台內擺售的食品及化粧品標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違規擺放供應醫療器材及食品是否逾有效日期等項,稽查結果食品衛生部分全數合格。
但今年4月在大甲區中山路一家連鎖機台查獲精華液產品,無標示製造日期或有效期限,且登錄之產品品名與標示名稱不一致,違反化粧品管理法,已移請產品源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裁罰1萬5千元。
食安處提醒,機台業者以自助選物販賣機販售食品,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且皆應於機台外部明顯標示業者名稱或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資訊;同時,擺放於機台內供售之食品或化粧品,應選擇有完整外包裝及中文標示產品,且不得供應放置醫療器材、未經查驗輸入許可或自行從國外攜回之食品或化粧品。
食安處呼籲,機台業者應落實定期巡檢產品品質、外包裝完整性及有效日期,免因久放而發生逾期產品情事,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更多稽查結果,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輸入「娃娃」、「選物」、「親子樂園」等關鍵字查詢。
自助選物販賣機放置各類零嘴餅乾或化粧品等物品。(食安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