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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遭控曾說「凌虐不一定造成傷害」 沈伯洋PO發言全文轟造謠

臉書粉專「政客爽」自製圖文聲稱,沈伯洋曾說「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對此沈伯洋表示,現在連討論法條漏洞都犯法,並嗆「政客爽」,「看不懂法律沒有關係,要講,我送你免費課程」。(圖擷自臉書)

臉書粉專「政客爽」自製圖文聲稱,沈伯洋曾說「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對此沈伯洋表示,現在連討論法條漏洞都犯法,並嗆「政客爽」,「看不懂法律沒有關係,要講,我送你免費課程」。(圖擷自臉書)

2025/03/21 13:27

莊文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近日開庭,許多抗議民眾怒喊「惡魔保母唯一死刑」,國民黨則指控綠營反對虐童最高可處死刑,還有粉專宣稱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對此沈伯洋貼出發言的全文,怒斥被造謠,他也強調目前刑法對傷害和凌虐的定義不同,也會讓刑度計算出現問題,怒轟國民黨的標準,不只是讀書犯法,甚至連討論法條漏洞都犯法。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19日第4度開庭,近千名群眾在法院外集結抗議,要求嚴懲「惡魔保母唯一死刑」。國民黨則指控,綠營反對虐童最高可處死刑。對此立院民進黨團也反批,國民黨對此案先冷血包庇、再消費生命、甚至造謠甩鍋。昨日在網路更有臉書粉專「政客爽」自製圖文聲稱,沈伯洋曾說「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並點名他「是誰質疑修法重刑的?」

對此沈伯洋則在臉書發文指出,他身為一名教刑法的大學教授,結果連講解法條的權利都沒有。他強調刑法286虐待兒童致死,是指「過失致死」,也就是說,是「不小心讓被害人死亡」。如果是直接故意殺人,則是刑法271條殺人罪。只要證據充足,適用的法條就叫做殺人罪。殺人罪有死刑。他質疑國民黨及中國、民眾黨支持者三合一一起攻擊他,卻是張冠李戴說自己修法多棒,然後說別人在阻擋。

沈伯洋說明,目前藍白是國會多數,要通過什麼根本擋不下來,先前協商時也說明了286和271的差異,在場委員都接受。在過去4屆286也已經加重過3次了,理由也都一樣,目前刑法271也還存在,沒人廢掉271。

沈伯洋指出,若虐童導致死亡,有殺人故意,可直接用271殺人罪,依兒少法再加重。虐童導致死亡,無殺人故意,可能是277(傷害罪、傷害致死罪),也可能是286,因為凌虐(286)和傷害(277)定義不同。

沈伯洋表示,凌虐不一定是傷害,但某些凌虐要「持續性」,不好認定;而且286依照國民黨版本,不會用兒少法加重,但277會,所以計算刑度會出問題。

沈伯洋也強調,這次修法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去年三讀感言的時候他也曾說應該把這件事情釐清,才不會用法條的時候跳來跳去。不料卻就被造謠說「凌虐不一定是傷害」。沈伯洋直言「從前後文就可以知道,我是在說凌虐罪不一定會是傷害罪。不然的話訂286幹麻,有277不就好了?」

沈伯洋也質疑,「故意把精緻的法律討論,拿來當造謠素材」、「還可以做新聞,卑劣之極。台灣有這樣的國會,就是因為這些人專門攻擊專業的法律討論」。

沈伯洋昨晚也有貼出先前發言的全文,強調當時是在說傷害致死和凌虐致死競合的時候,在修法會形成矛盾,而這個矛盾唯一的解釋,是你把傷害跟凌虐分開來看(凌虐可以是精神上的,但是刑法的傷害是肉體的)。然而,在修法的過程當中,並沒有把這兩個分開。他為此也怒轟粉專「政客爽」真的有夠低級,並嗆「看不懂法律沒有關係,要講,我送你免費課程」。

沈伯洋今晨2點多發文時也再次強調,去年在三讀感言就曾說,這兩者要釐清,否則修法沒意義,無法充分評價與競合。他也無奈表示「然後這樣被出征,笑死」,並指「國民黨的標準不只是讀書犯法,現在連討論法條漏洞都犯法。說真的,從去年到現在,這是我對立法院討論最絕望的一刻,因為我深切感覺到,念書已經失去意義,這比沒收討論還要令人絕望」。

沈伯洋也貼出先前發言的全文,強調當時是在說傷害致死和凌虐致死競合的時候,在修法會形成矛盾。他也強調去年在三讀感言就曾說,這兩者要釐清,否則修法沒意義,無法充分評價與競合,並怒轟粉專「政客爽」真的有夠低級。(圖擷自臉書)

沈伯洋也貼出先前發言的全文,強調當時是在說傷害致死和凌虐致死競合的時候,在修法會形成矛盾。他也強調去年在三讀感言就曾說,這兩者要釐清,否則修法沒意義,無法充分評價與競合,並怒轟粉專「政客爽」真的有夠低級。(圖擷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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