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公有停車場試辦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 停車費降至10元
2024/04/02 20:2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目前法令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停車必須比照自用小客車,停放放在汽車停車格,常導致汽、機車爭位問題,此外,汽車停車較機車收費昂貴,也讓機車騎士抱怨不已,為此,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選擇桃園南門、大有兩公有停車場試辦重機可以停放在機車停車格計畫,以通勤族而言,每天150元停車費可降至10元。
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很多民眾到停車場停車,好不容易看到一個車位,結果停了一輛大型重型機車,明明停放機車的空位還可容納停放一輛汽車,卻還得另找車位,如果車位同時停放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後面才停放者還會被開單,此外,重機騎士也抱怨,明明機車格就可以停放,如今卻要停在汽車停車位,往往計次變成計時,對於通勤族是一大負擔。
張新福說,交通局路外停車場機車停車格試辦計畫,自即日起至6月30日止,初步選定桃園區南門公園地下停車場、大有立體公有停車場試辦,大型重型機車以停放機車格內為原則,但如果車身太長、太寬致無法停放於機車格內,還是要改停放至汽車停車格。
以南門停車場為例,汽車停車每小時30元,12小時以內150元,但機車則是1次10元,對通勤族而言等同每天150元停車費降至10元,大型重機可停放機車位對騎士是一大福音。
他也解釋,所謂大型重型機車(排氣量超過250CC機車),目前部分快速道路已經開放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而大型重機行駛一般道路比照小客車,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即不需要二段式左轉),但不可行駛機車專用道及機車優先道、也不可同車道併行,此外,除公告停車場外公告,大型重型機車還是要停放在小型車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