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擬修核管法、環團反對解套核電延役 陳東陽:修法需有社會共識

核安會主委陳東陽表示,核電若要延役,乾貯興建、法規的修改、核廢料處理等都需要社會共識。(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年初宣布將推「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管法)」 修法,環團大力抨擊反對修法解套核電廠延役,今日將到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前抗議、呼籲正視核安。核安會身為核管法主管機關,主委陳東陽表示,核電若要延役,乾貯興建、法規的修改、核廢料處理等都需要社會共識,若真的需要走到修法縮減審查年限,核安會將秉持相關法規嚴格審查。
根據核管法及相關子法,我國核電廠延役申請期限規定,規範應於執照屆滿前5年提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等人擬提核電廠延役修法,不設定延役申請期限。
核安會主委陳東陽今(28)日赴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業務報告,會前受訪時表示,修法取消延役申請期限,牽涉到整體國家能源政策,核安會是專業獨立的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延役還有很多面向,包括乾貯興建、法規的修改、核廢料處理等都需要社會共識。若立院真要推動核管法修法, 他表示核安會表示尊重。
至於環團擔憂取消延役申請期限,會影響審查品質。陳東陽表示,安全是所有核電廠運轉最重要的要素,如果要走到修法縮減審查年限這一步,核安會一定會秉持相關法規嚴格審查。
若修法,審查時間是否低於5年?他指出,要看個別電廠情況,現在無法具體來講審查期限,這還與台電整體資料完備性、審查委員提出問題能否適度回答、某些元件老化能否找到適當元件做更新等問題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