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高效農機補助6項機具 10/10前受理申請
農業部農糧署補助農民購置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等6項機具,10月10日前受理申請。(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農業部農糧署補助農民購置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等6項機具,其中,電動農機補助2分之1,並增列「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補助措施」,最高補助3萬元,10月10日前受理申請。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112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第3階段補助項目,計有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新研發農機、引進省工農機和碳匯農機等6項。
凡通過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具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QR 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的農民、農業部輔導有案的青年農民、花卉產銷班班員及參與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案等,符合其中1項即具申請資格。
其中,申請農事服務機械者,須具有耕作實績,申請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者,須持民航局發給遙控無人機高級專業操作證及防檢署發給空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並經所在地縣市政府核准登記有案者。
農糧署南區分署長陳立儀表示,考量老舊燃油農機排碳量高,為鼓勵農民購買電動農機,除將補助金額提高至2分之1外,再增加「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補助措施」,最高可獲補助3萬元,相關訊息公告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