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漁船汰舊換新 漁業署修法汰建資格最長可達15年

漁業署今天表示,為讓漁民有更充裕的時間,業者若在2025年前完成漁船解體,最長可延長汰建資格期限到15年。(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漁業署今天表示,為讓漁民有更充裕的時間,業者若在2025年前完成漁船解體,最長可延長汰建資格期限到15年。(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2023/07/07 21:23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為解決漁港常有老舊漁船占用泊位,並鼓勵漁船汰舊換新,過去漁船汰建(指汰舊換新)資格期限僅有3年,農委會漁業署今(7日)表示,為讓漁民有更充裕的時間,業者若在2025年前完成漁船解體,最長可延長汰建資格期限到15年;另漁船建造期限由2年延長至5年。

漁業署於7月5日發布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船證照核發準則」,延長漁船汰建資格及建造漁船期限,業者若在2025年前完成解體漁船,可延長汰建資格期限,漁業署組長劉福昇表示,汰建意指汰舊換新,該規定修正前,漁船汰建資格有效期限3年,修正後,若於2023年至2025年間申請漁船解體,並於核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解體者,將分別依申請年度給予15年、12年及9年的汰建資格,給予漁船主充分之時間調適,亦可解決部分漁船滯港問題。

漁業署表示,本次修法另一重點是漁船建造期限由2年延長至5年,給予較長造船期限,若漁民因故無法建造或與他船合併建造,亦可申請移轉他人或與他船合併繼續建造,減少缺工缺料影響。

漁業署最後呼籲,短期內無經營漁業需求致滯留漁港之業者,盡快申請漁船解體,不僅可享有最長15年汰建資格年限,讓漁港充分發揮功能。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