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要求設電動車充電樁 宜縣府:公有停車場2年後達標
2023/06/12 15:04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交通部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須設置至少2%的電動車專用停車位及充電設施;宜蘭縣政府交通處表示,全縣有37處縣有停車場,5285個停車位,縣府預計在2025年中旬,完成131個充電樁車位,可達2.5%超過法定目標。
交通部訂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小型車位總數的2%、私有公共停車場1%,須為電動車專用的充電車位,同時各縣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車位,應達到當地電動汽車登記數量的10%。
縣府交通處指出,中央這項政策預計2025年中旬實施,依據該項辦法,若業者未依規定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專用停車位,經要求改善但未改善,將可停止停車場部分或全部營業。
縣府盤點,宜縣有37處縣有停車場,5285個停車位,目前僅有礁溪國小地下停車場8個、中興文創園區停車場2個,設有充電樁專用車位;未來2年,縣府預計完成131個專用車位,所需經費2260萬元,可達到公有車位2%的目標;宜縣目前掛牌電動車457輛,車位也達到電動車登記數量10%的要求。
縣府指出,台灣因應2050年淨零排放已明定多項推動方案,包含2040年市售新車將全面電動化等,隨著電動車數量逐漸成長,可充電的停車位需求持續增加,須提早因應,未雨綢繆。
縣府表示,公有充電樁建設所需經費,中央負擔79%經費,地方21%,縣府將依據「公共充電樁設置及區域充電需求評估計畫」,向中央爭取補助,同時也發函鄉鎮市公所針對所轄公有公共停車場進行盤點,所需經費可透過縣府申請補助,至有私有公共停車場也應盡速設置,以免未達標而被停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