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 教育界建議:先調查再認定樣態

宜蘭國中生安安過世後,安安父母四處奔走,要求真相。(記者蔡昀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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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國中生安安(化名)2020年離校墜樓過世,家長提出「不適任教師」陳情,展開「教學不力」、「性平」審議,審議認定,教師確有不足之處應懲處,但未達不適任程度。按教育部現行流程,案件發生後,校方先依大致情節,將案件依「樣態」分類,再進行調查審議,但教育界人士表示,案件剛發生時,樣態不一定明朗,應先調查,再認定樣態。
學校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將案子分成多種樣態,包含內亂外患、貪污、性平、性剝削、兒少處罰、體罰、霸凌、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資遣、病弱不能調任勝任、其他等,各樣態處理程序有所不同。
依據現行流程,案件發生後,先樣態分類再調查;也就是說,若教師疑「教學不力」,縣府和校方將依教學不力處理流程,展開調查和處置,若教師涉「性平」,則依性平案調查和處置。
但不願具名的教育界人士指出,有的案子剛發生時,樣態不明,未經調查,直接由校方分類,等同決定案件處理流程和命運;若案子同時具備多種樣態,校方如何判定樣態?還是分成多個樣態個別處理?都是問題。
全國教師會常務監事朱堯麟說,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應審慎討論和修正,先就實質內容做初步調查,再依據涉及樣態處理 ,以因應多元樣態案件,例如霸凌和體罰並行的情況。
朱堯麟表示,曾發生親師溝通不良,教師未達不適任程度,卻被啟動機制調查,錯綜複雜行政程序,影響教師士氣,也非教育之福,若能先調查再分樣態進行行政程序處理,也能避免學校及教師不安。不過,朱堯麟也坦言,案件一多,調查能否落實到位,也是實務上要克服的問題。
教育處回應,各界對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有更好的想法和建議,會向教育部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