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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環保局4年查獲違反環境用藥罰547萬元 這些商品是大宗

高市環保局4年查獲違反環境用藥廣告案件408件,累積開罰547萬元。(市府提供)(記者陳文嬋攝)

高市環保局4年查獲違反環境用藥廣告案件408件,累積開罰547萬元。(市府提供)(記者陳文嬋攝)

2022/11/12 13:34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網拍流行,高市環保局查獲違反環境用藥廣告案件,以民眾網路販售防蚊液、防蚊掛片等為大宗,自107年迄今查獲408件,累計裁處183件、開罰547萬元。

根據市府環保局統計,自107年迄今接獲民眾檢舉違反環境用藥廣告案件共408件,累計裁處183件,裁罰金額達547萬元,分析違規廣告商品來源多半為民眾出國旅遊帶回或是透過網路電商購買,民眾以網路平台公開廣告販售防蚊液、防蚊掛片或滅蟑螂、螞蟻、老鼠藥等環境用藥商品。

環保局表示,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執照者,不得在網路廣告販賣環境用藥,違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緩。

環保局指出,若該商品是屬於未取得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都是屬於偽造環境用藥,也不得在網路上公開刊登販賣。此外,未經查驗登記的環境用藥,因其成分及濃度不明,除可能效果不佳、浪費金錢外,也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環保局提醒民眾選購環境用藥時,除了確認購買有防治需求害蟲功效外,一定要注意產品是否有清楚標示環保署核准字號,如國內製造有「環署衛製字號」、從國外合法進口有「環署衛輸字號」或是作為環境防蟲等用途而不具殺蟲作用的天然物質產品為「環衛藥防蟲字號」,並依循標示注意事項使用。

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環境整頓才是防蟲治本之道,使用環境用藥雖可快速達成環境清消成效,但用藥過當會破壞環境及影響民眾健康,呼籲民眾減少使用環境用藥,為保護環境、守護健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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