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林園線周邊土地變更 高市府重申:不同意者維持農用

高市府於林園11號公園,正興建捷運小港林園線聯合辦公室,提供居民詳細資訊及說明,預計12月上旬正式營運。(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捷運延伸到林園,部分居民對於沿線農業區變更為住、商區土地,並採區段徵收開發,有不同意見,今北上抗議;對此,高市府再次重申,不同意者仍維持農用,且無額外負擔開發費用問題。
行政院9月23日核定「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小港林園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綜合規劃」,高市府同步辦理沿線土地都市計畫專案通盤檢討,部分民眾表達農業區變更不同意區段徵收,林園反捷運區段徵收自救會今(9)日於行政院前抗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也出面聲援。
對此,高市府今天再度說明,本計畫農業區變更面積為171公頃,私有地主有1719人,截至目前為止,接獲不同意區段徵收的陳情人有147名,占全數地主8.6%,面積合計約12.88公頃,占變更總面積7.6%,顯示大多數地主並未反對農業區變更及區段徵收開發。
高市府強調,目前仍是都市計畫公展草案階段,各方意見都會納供都委會審議,也會尊重民意,不同意的人,會剔除於都市計畫變更及區徵範圍外,維持農業區且無額外負擔開發費用問題。
有關外傳「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的農業區土地,其土地雖維持農用,但土地所有權人卻還是必須繳納一筆錢給政府」的傳言,高雄市地政局表示,區段徵收範圍外之土地,從無規定須負擔區段徵收開發費用。
高雄市都發局指出,市府已在林園召開3場說明會,向居民說明專案檢討變更草案內容,本計畫配合捷運建設,將場站半徑800公尺範圍內的農業區納入檢討,加值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以促進林園繁榮發展。
針對民眾關切區段徵收是否為強制徵收,地主權益是否受影響?都發局強調,依照國家法令,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必須以區段徵收辦理開發。
地政局也說明,區段徵收可以有協議市價價購,或領回土地這2種選擇,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實務上區段徵收分回比例為40%,如果參加過農地重劃者,分回比例為45%。
高市府強調,此次小港林園捷運線獲得中央核定建設,是40年來林園區難得的地區再發展的機會,為了就近提供林園地區居民諮詢服務,捷運局於林園11號公園,正興建捷運小港林園線聯合辦公室,將由市府都發局、地政局、捷運局等機關專責人員進駐,可就捷運進度、都市計畫變更、區段徵收程序與法令等問題,提供居民詳細資訊以及說明,預計12月上旬正式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