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 環團提6項訴求
立法院6大委員會昨日完成《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聯席審查。(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立法院6大委員會昨日完成有關台灣因應氣候變遷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聯席審查,但環保團體表示,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並未代表台灣已具備面對氣候變遷衍生的實體與轉型風險的量能,因為仍有3分之1以上條文保留協商,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儘速與各方利害關係人積極對話,尋求修法共識。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環境正義基金會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長期以來推動6大修法訴求,分別是:一、拉高氣候治理層級,確立部會權責。二、碳費有效性需有執行目標與管考機制並擴大用途,短期碳費長期碳稅。三、考量人權衝擊,以自然為本與社區調適策略為優先。四、氣候治理不遺落任何人,強化地方治理,資訊公開,全民參與。五、公民參與氣候管制,訴訟條款並肩同行。六、核能非台灣減碳選項,再生能源推動大步向前。
環團表示,這次修法草案中,最受大眾關注的條文「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因在行政部門遲未提升階段性減量目標下,使諸多立委有此疑慮,而將長期目標與階段性目標包裹處理,未能通過;對於環團所提出的6大訴求,也均決議保留協商,尚未能有實質進展。
環團說,雖然有高達71位委員參與審查,但在關鍵條文仍處於保留協商之際,民間尚無法就行政部門與國會的氣候行動進行評分。
環團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應利用未來3個月間,就這6大重點相關條文,與各方利害關係人積極對話,謀求具有可行性的修法共識,才能於今年11月COP27氣候峰會前完成修法,正式開啟台灣的淨零轉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