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對短中期減碳目標看法不一 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待協商
立法院社環、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繼續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記者羅綺攝)
首次上稿 11:39
更新時間 19:11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環、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繼續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針對第4條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立委們看法不一,有人要求明確將2030年、2040年減碳目標入法,也有人認為逐年限縮溫室氣體排放即可,最終因未能達成共識,召委賴惠員宣布條文保留。
立法院6個委員會昨日起展開連續2天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聯席審查,但昨日僅審查前3條,其中第1條的立法原則,從原來的落實「環境正義」,擴大為納入「世代正義、環境正義、公正轉型」等概念;而第2、3條的權責機關及名詞解釋則保留。
今日的審查從第4條「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開始,行政院版本提出「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對此,外界多對於「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立場一致。然而除了2050年淨零排放外,立委們也關心2030年、2040年的減碳目標,民眾黨團提案2035年減排50%,並限制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等;立委林淑芬版本則新增「逐年限縮溫室氣體排放量」。
立委陳椒華表示,行政院版條文只有長期減碳目標,也就是2050年前要達到淨零排放,但少了短中期的減碳目標,「這樣的長期減碳目標等於是空的」,時代力量建議,2040年要訂定減量50%的目標。立委蔡壁如也說,沒有中短期目標,是否代表這一代都不用減碳,把責任留給下一代,到最後10年才來減碳。
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說,行政院版草案第10條已明訂未來要達成國家長期減量目標,並以5年為一期,其中委員提出的2030、2040年等目標已被囊括。
立委林淑芬則認為,草案納入「逐年限縮」可以增加法律強度,由能讓政策有彈性,且沒有設定一定要減量多少,不會造成行政部門困擾,又不會落人口實,否則若都沒訂定中長期目標,只有5年一期,會被外界認為政府沒有決心,將問題丟給後代。
而後召委賴惠員裁示環保署依據林淑芬版本與委員協商,納入「逐年限縮溫室氣體排放量」文字,但遭到立委林維洲反對,表示不同意以單一委員版本協商,最後賴惠員改為宣布第4條條文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