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興菸品自治條例將上路 違規最重罰5萬元
2022/03/14 14:43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制定「台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去年底獲議會三讀通過,行政院在今年3月2日發函核定。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自治條例預計3月下旬公布施行,違規最重可罰5萬元罰鍰。
「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全文共有14條,針對新興菸品進行管制,加熱式菸品及電子煙等類菸品都包括在內。自治條例規定,未滿菸害防制法法定吸菸年齡者(目前為18歲)不得使用新興菸品,違反規定要限期接受戒治新興菸品相關教育;未依通知接受戒治新興菸品相關教育者,將處罰父母或監護人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也指出,任何人不得販賣或供應新興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予未滿菸害防制法法定吸菸年齡者(目前為18歲),違反規定會被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現在菸害防制法規範的禁菸場所也禁止使用新興菸品,違反規定者會被罰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新興菸品或其組合元件,違反規定者會被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未限期改正者可按次處罰。
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已發表聲明,所有形式的菸品(包含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都會對人體產生危害。電子煙油含有許多有害物質,容易引起肺部發炎、過敏與產生氣喘,與心肌梗塞的風險,國外已發生多起使用電子煙後出現急性肺傷害甚至死亡案例;加熱式菸品是以菸草製成,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等有毒及甲醛等致癌物質。
衛生局現在結合衛生福利部提供戒菸治療、戒菸衛教、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