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隨地便溺未清 台南1年多告發115件

南市環保局針對寵物隨地便溺未清,1年多來已告發115件。(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民眾越來越重視生活環境品質,遛狗放意其便溺小心被告發!南市環保局統計,1年多來已針對遛狗便溺未清開出115張罰單,籲飼主勿貪圖一時方便造成他人困擾,自己也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荷包失血,得不償失。
台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規定,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攜帶動物於戶外場所活動時,應備有動物排泄物之清理器具,若違反規定可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未清理大、小便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2021年至2022年2月共告發115件,其中有12件是今年告發的案件。所有違規案件,約3到4分之1為小便後未沖洗。
環保局表示,經過多年宣導,飼主遛狗時會主動清理狗大便,但仍有少數狗主人會忽視環保。此外,不少飼主以為只需清狗大便,其實狗狗小便後也須以水沖洗,以免產生異味;檢舉案件中,不少都是鄰居無法忍受飼主放任狗隻便溺不清理,向飼主提醒無效後憤而檢舉。呼籲飼主遛狗時務必留意與清理寵物排遺,民眾若發現寵物隨地便溺,只要有行為人影像與行為人車牌或門牌地址,都可向環保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