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確診者足跡到過雲林 衛生局:不要轉傳、最高罰300萬
2021/05/10 12:42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社群網路瘋傳有確診者足跡曾到雲林多個鄉鎮市,引起恐慌,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強調,確診者足跡以中央流行疫情中心公告為主,民眾請不要轉傳未經證實訊息,以免觸法。
社群網路這2天瘋傳一份「雲林縣警察局協助確診個案疫調」文書,指出有確診者於上月26日曾到雲林活動,引起民眾恐慌。
曾春美今天再度重申確診者足跡與相關疫調,一律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主,其他單位不能任意公告,若任意轉傳將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縣警局也否認對外發布疫情相關訊息,並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籲民眾不要再轉傳這個訊息了。
曾春美指出,國內仍有本土、境外移入確診個案,防疫不能鬆懈,民眾一定要戴口罩、勤洗手,有發燒或呼吸道等適症狀時,務必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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