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稽查豬肉原產地標示 台南查核千餘件全合格
2021/01/03 18:43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今年元旦起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同時豬原料原產地標示新法上路,為讓消費者清楚辨識豬原料原產地及保障肉品安全,台南市衛生局元旦假期派員至南市各傳統市場、大賣場、便利商店、早餐店、小吃店、速食店及餐廳等場所稽查。衛生局表示,元旦3天連假共查核1160家次,豬肉產品1318件,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衛福部公告散裝食品標示新規定、包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產品含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於產品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豬原料原產地,讓消費者方便辦識與安心選購。
衛生局表示,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則依違反食安法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務必依販售或使用豬原料的實際產地標示,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