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化校園安全 16所國中小擬設專任警衛職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台南發生女大生遭擄殺事件後,校園安全問題重新受到檢視,民進黨籍花蓮縣議員莊枝財今質詢時,要求縣府教育處針對國中、小學配置警衛人力,並在上、下學時段請警力維持交通安全。縣府教育處回應,擬在16所國中、小設專任警衛職,初估每年、每所學校經費約需120萬元,1年近2千萬元,將會衡量財政編列人事案。
縣議員莊枝財說,校安問題愈趨受到重視,但花蓮縣內國中、小學幾乎沒有設置警衛保全,就連先前備受肯定的明義國小警衛也被辭退,質疑「難道縣府經費請不起?」要求教育處盤點經費、學校及人力,維護學生在校安全,避免不肖人士侵入校園。
他說,每天上、下學尖峰時段也易發生意外,過去均由教師導護輪班,家長擔任志工協助,但因缺乏公權力,時常遭到民眾無視或辱罵,教育處應同步重視,在這2個小時間,請轄內派出所派駐警力維持交安。
花縣府教育處代理處長饒忠說,衡量縣府財政,針對每校有20班以上的中小學大型學校,配置專任警衛人力,目前盤點出16所,為配合勞動基準法,暫定每校2名人力輪值,確保學生安全。
他強調,初估每校、每年需花費120萬元,將會積極找到財源後盡速編列人事案,朝召聘專任職目標邁進,待預算經費到位後,未來除交由各校遴聘,也考慮委外保全公司,聘請經過訓練的專業人士進駐,執行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0點、2班制的勤務工作。
針對國中小學生上、下學交安問題,花蓮縣警局近年編列「護童勤務」,由各分局派出所員警加強轄內校園周邊交管疏導。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說,轄內281個各級學校均設置巡邏箱,並由所轄65個分駐(派出)所、偵查隊、少年警察隊及當地巡守隊(44個分隊),一起加強學校周邊巡守及協助上、下學時段交安工作,落實保護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