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頒獎未戴口罩挨罰 中市持續宣導不祭罰
2020/08/24 13:54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月5日宣布8大類場所務必配戴口罩,台南市衛生局17日進一步針對在該場所未戴口罩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今天對市長黃偉哲昨天頒獎時未戴口罩,開出首張3千元罰單,對此,台中市衛生局表示,中市配合中央宣導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未另外訂定罰則,如果中央規定開罰,將配合執行。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8大類場所配戴口罩,包括民眾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包括醫療院所、人口密集機構、大眾運輸場站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車廂、賣場或市集(百貨公司、量販店、傳統市場、夜市等)、教育學習場所(補習班、K書中心等)、休閒娛樂場所(電影院、音樂廳、體育館、兒童遊樂場、酒店、舞廳、夜店、酒吧、KTV、遊藝場等)、宗教場所及活動(廟宇、教會、禮拜、遶境等)時,並呼籲民眾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
衛生局表示,台中市防疫措施與中央一致,戴口罩政策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導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目前也在積極宣導階段,昨日指揮官陳時中也表示,全國戴口罩情形比日前改善,台中市也會配合中央執行政策,一旦中央宣佈執行開罰,台中市也會跟進。
在指揮中心已宣布出入8大公共場所務必戴口罩,目前包括桃園、南投、台南等縣市,已對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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