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3度叩關 中市石虎保育條例踏出成功第一步

中市石虎保育條例三度叩關成功,將送市議會二讀。(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歷經2年三度叩關,今終獲市議會法規會審查修正通過,可望送大會二讀;但因條例另增訂議員提案的「未來市府興辦公共工程前均需向石虎保育委員會諮詢」條文,有議員質疑保育委員會恐有擴權之虞,召集人謝明源裁決附帶意見請農業局另訂委員會設置要點後再送法規會審查。
市議會法規會修正通過 可望送大會二讀
台中市農業局為保護石虎生態,自2018年開始研訂「台中石虎保育自治條例」,2年來二度向市議會提案,均被打回票,今日三度向法規會叩關。
農業局長蔡精強指出,全國石虎僅剩500餘隻,台中市委託學術、保育團體調查目前包括后里、北屯、東勢、新社、和平、太平及霧峰區均發現有石虎蹤跡,為推動瀕臨絕種的石虎獲保護,推動自治條例盼法規會支持。
因自治條例已經兩度反覆修正條文後再送審,多數條文均順利或微修後通過,市議員王立任另提案增列一條「各級機關單位興辦公共工程之開發面積為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千公尺以上且位於本市石虎熱區者,於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台中市石虎保育委員會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工法」,條文在蔡精強表示「可以接受」後通過。
但法制局長李善植認為,因事涉各局處相關工程,該條文屬臨時動議,在各局處未能到席表達意見或困難前,建議暫不列入;市議員楊正中也質疑恐致委員會有擴權之虞。
召集人謝明源最後裁決,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審查修正後通過,但為避免委員會有權力過大之虞,另附帶意見,請農業局訂定石虎保育委員會設置要點並送法規會審查。
農業局表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是石虎保育的開端,未來會依法積極推動相關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