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大街鱷魚 「飼主」:寵物走失7個多月
昨天在田間產業道路逛街遭捕獲的鱷魚,縣府將依法查處。(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縣廖姓義消昨天在斗六江厝里一處農田徒手捕捉一隻鱷魚,一名曾姓男子自稱是飼主要領回遭拒,曾男在臉書「斗六人文社交圈」po文求助,盼能找回走失7個多月的寵物,引起網友熱議。昨天中午有民眾發現江厝里新厝仔土地公廟附近產業道路,有一隻長約1公尺的鱷魚在逛大街,里長沈永清接獲通報與廖姓義消前往捕捉。
同住江厝里曾姓男子得知跑到廖姓義消家,指稱該隻鱷魚是他的,並拿出飼養期間與鱷魚的合照要領回,廖男以無法確認是其所有拒絕。
曾男說,該隻鱷魚是15、16年前華山友人送養,家人當寵物飼養,兒子平常還會騎機車帶牠兜風,去年7、8月一場大雨水池出水口被樹葉堵住,滿水時鱷魚從門縫溜出去不見。
曾男表示,家人在附近找好久均無所獲,由於鱷魚很乖不會咬人,所以沒有報案。
曾男的po文引起網友討論,有人留言希望他能順利找回鱷魚,不過也有網友質疑,「危險動物走失就要報案」、「如果是咬傷人,飼主會出來承認嗎?」。
雲林縣府農業處森林及保育科長張文東指出,上午有接獲通報,預計下午去帶回會先拍照請特生中心、屏東科技大學進一定鑑定是否為保育類,後續再依法查處。
昨天在田間產業道路逛街遭捕獲的鱷魚,縣府將依法查處。(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