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台61線區間測速 3月起恢復超速逾10公里就取締
桃園台61線區間測速,3/1起超速逾10公里就取締。(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於桃園市轄內台61線北上52.43公里至47.15公里處,及南下47.25公里至52.53公里處,建置桃園市首處「區間平均速率自動偵測照相系統」,自今年元旦開始起締後,1月份取締違規超速高達4900件,2月份已大幅下降,顯見執法成效,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初期取締標準放寬為超速逾20公里,從3月1日起將回復法規取締標準,只要超速逾10公里就取締。
交大表示,台61線區間測速取締自今年執法以來,1月份取締違規超速4900件、平均每天違規超速約158件,其中,最高時速185超速95公里、開罰1萬2千元。而2月1日至2月17日期間,大幅下降至190餘件、平均每天違規超速約11件,其中最高時速大約140超速50公里、罰單約5000元,顯示民眾行駛該路段已達預期的速度管理效果,且開始取締期間均未有A1(24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及A2(人員受傷案件)交通事故發生。
交大表示,執法初期以超速逾20公里(時速111公里、通過時間約171秒),為優先製單舉發對象,為確保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將從3月1日起將回復法規取締標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速逾10公里(時速101公里、通過時間約187秒)就製單舉發。
警方也再次提醒民眾,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路段速限為90公里,經統計超速是交通事故主因之一,為維護民眾及執法者的安全,科技執法為警方未來執法趨勢,請民眾千萬不要超速、務必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
桃園台61線區間測速,3/1起超速逾10公里就取締。(記者鄭淑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