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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控強占私人土地 善化區公所這樣說…

    胡男指控私有土地遭善化區公所「強占」,且公部門明還要派人強拆私人土地上的建物。(記者萬于甄攝)

    胡男指控私有土地遭善化區公所「強占」,且公部門明還要派人強拆私人土地上的建物。(記者萬于甄攝)

    2019/10/17 21:16

    〔記者萬于甄/台南報導〕台南善化胡姓男子指控,自家私有土地遭善化區公所「強占」為現有道路,且工務局明天上午竟要派人拆除其私有地上的花檯;善化區公所則澄清,道路雖部分屬胡男所有,但在2006年其曾簽署同意現有巷道使用,依法不得阻擋公共通行使用。

    胡男說,巷道寬約3.9米,早期由自家私人鋪設,屬無尾巷,平時通行者及附近鄰居更多半是自己的親戚,幾年前親戚興建房屋要申請建照時,有取得他的地主同意書,如今,對面土地有建商要興建大樓,卻沒有取得他的同意,業者更提告自己私人土地上的花檯妨礙自由。

    胡男氣憤地說,巷道雖曾重新劃分鑑界部分為公有道路,但仍有部分屬私人土地,且自己擁有土地權狀及地籍圖,即便是現有巷道也應該要公告,但從未看見公告文書,現在一只公文就要拆他的私人花檯,還被提告,不免讓人懷疑難道區公所是在包庇建商。

    對此,善化區公所澄清,胡男親戚在2006年為興建房屋申請指定建築線時,胡男曾親自簽下「供公眾通行同意書」,認定為現有巷道,依法不得阻擋公共通行使用,但胡男近1、2個月卻在路面上搭起花檯阻礙,工務局才擇定日期拆除。

    善化區公所強調,一切均依法行事,絕無包庇建商等情事,公所並不否認現有道路部分所有權人為胡男擁有,拆除現有道路上的花檯,除維持道路原有寬度外,最重要也是希望能讓救災、救護車輛能順利進出。

    善化區公所表示,胡男曾簽署「供公眾通行同意書」,巷道為現有道路,依法不得阻礙通行,才會拆除花檯。(記者萬于甄攝)

    善化區公所表示,胡男曾簽署「供公眾通行同意書」,巷道為現有道路,依法不得阻礙通行,才會拆除花檯。(記者萬于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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