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大學校內水痘群聚感染 延遲通報挨罰
2018/12/21 16:08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某大學18名學生群聚感染水痘,校方延遲通報,疾管單位3次檢查未依規定防疫,依法裁罰6~30萬元。
市區診所本月通報高雄市疾病管制處(疾管處),某校於10月27日至12月14日共計2班13名學生出水痘疑似群聚感染,衛生局派員於12月14日、17日及20日到校調查疫情,發病班級學生持續到班,校方未監控體溫導致群聚規模擴增,12月19日再新增2班水痘個案,共計4班、18名學生經診斷罹患水痘。
疾管處長潘炤穎說,該校未依「學校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進行通報、防疫,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43條等相關規定裁處新台幣6至30萬元。
高雄市今年發生9起大專院校之傳染病群聚事件,其中,10月某私立大專院校師生罹流感破百例,未依規定消毒、防疫也遭罰款。
衛生局表示,水痘好發於冬季及早春,傳染力極強,可經皮膚接觸、空氣或飛沫、黏膜分泌物傳染,潛伏期約2至3週,自出疹前 5 天到水疱出現後5 天都有傳染力,疑似症狀者應配戴口罩就醫,不上班、不上課,經醫師評估無傳染力再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