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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被拆了 補償費卻被別人領了?

    蘇姓婦人說房子被拆了,錢也被領走了。(記者葉永騫攝)

    蘇姓婦人說房子被拆了,錢也被領走了。(記者葉永騫攝)

    2018/09/03 19:17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公勇路拆遷案再添紛爭,一名蘇姓婦人14年前向謝姓屋主承購了台鐵公勇路的一棟倉庫登記在兒子名下,沒想到台鐵拆遷倉庫後卻將補償費給了謝姓屋主,縣議員蔣月惠在查明情況後,將協助蘇婦向謝姓屋主求償。

    蘇姓婦人表示,大約在14年前她向謝姓屋主承購了位於屏東市公勇路的一間倉庫,有地上權,但土地為台鐵公司所有,沒想到6年前鐵路局為了進行鐵路高架化將她的倉庫強制徵收,當時她因為外出工作,並沒有收到鐵路局的通知,等她得知消息時倉庫已被拆除,台鐵發給的補償費用約60多萬元全被謝姓屋主領走了,她雖然向台鐵公司陳情,但是沒有效果,才會向縣議員蔣月惠求助。

    蔣月惠向鐵道局查詢發現,這個倉庫在徵收查估時,謝姓前屋主曾拿出不動產房屋贈與契約書,向台鐵人員證明倉庫的所有權,且還提供了土地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影本佐證,因此台鐵才發給相關的補償,而依據相關規定,台鐵是土地所有人,有優先購買倉庫的優先承購權,因此謝姓屋主與蘇姓婦人的交易是私下行為,並不符合規定。

    蔣月惠表示,這起案件在釐清後,認為是蘇婦與謝姓屋主的買賣糾紛,將委請律師研議如何協助蘇婦提出告訴來爭回拆遷補償金。

    蘇姓婦人拿了相關文件向縣議員蔣月惠陳情。(記者葉永騫攝)

    蘇姓婦人拿了相關文件向縣議員蔣月惠陳情。(記者葉永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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