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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沙崙石滬禁捕撈 漁民:石滬就是用來捕魚的啊

淡水沙崙石滬在2014年完成修復,當屬目前淡水區最為完整的石滬。(記者李雅雯攝)

淡水沙崙石滬在2014年完成修復,當屬目前淡水區最為完整的石滬。(記者李雅雯攝)

2016/12/12 23:08

〔記者李雅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漁業處將淡水沙崙石滬劃入淡水第二漁港範圍,根據漁港法相關規定,除了特定區域可垂釣,禁止任何捕撈行為;漁民、里民疑惑地說「石滬就是用來捕魚的啊」。

議員盼劃出漁港區外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今天召集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認為漁業處可評估將淡水沙崙石滬劃出漁港區外;漁業處秘書簡明雄指出,會進行可行性評估。

漁業處、淡水區漁會在二○一四年修復沙崙石滬,這也是淡水區目前最為完整的石滬,該區因屬淡水第二漁港範圍,禁止任何捕撈行為。部分漁民、里民過去一年來在沙崙石滬架設刺網捕撈,屢遭檢舉、勸導,另也有網子遭到不明人士剪壞的情況,不由得有了困惑「石滬就是用來捕魚的啊」。

鄭宇恩認為,漁業處可以著手評估將沙崙石滬劃出漁港區範圍外,同時也和淡水區漁會合作,持續輔導漁民使用刺網以外的漁法捕撈漁獲。

簡明雄回應,當初劃入漁港區是出於需要有主管機關維護該區域,將會進行劃出漁港區的評估作業;假設真可劃出漁港區以漁業法管理,仍有漁業許可需要申請,漁民也需接受轉用其他漁具。

簡明雄指出,沙崙石滬修復主要目的在教育、觀光,讓民眾知道漁民運用竹簍去撈困在石滬裡的魚這種傳統漁法,架設刺網去捕撈並非本意;刺網一次捉到大魚、小魚,長期有破壞生態的問題,廢棄刺網也是海洋垃圾,淡水、貢寮是目前新北市唯二尚未施行三浬內禁用刺網的區域,預計明年就會逐步推動、淘汰刺網。

淡水第二漁港空拍圖。(取自漁業處網頁)

淡水第二漁港空拍圖。(取自漁業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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