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修法重罰2500萬 Uber:盼制定合理車輛共享法規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針對Uber違法派遣小客車載客,嚴重影響台灣八萬餘名合法計程車駕駛人工作權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日將修正公路法77條及78條之1,民進黨團版本更要將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罰則,從5萬至15萬大幅提升到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
對此,Uber今日帶著5名司機召開記者會,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表示,民進黨團提案不只是罰到Uber公司,還有超過萬名司機為家庭與生計賺錢,希望政府透過開放對話,制定合理車輛共享法規,促進民眾福祉。
Uber在全球有超過80個國家營運,台灣是亞太地區第二個進入的市場,Mike Brown表示,Uber是重要的創新產業,多數司機都只是想多賺一些錢貼補家用,台灣這樣做有開倒車之嫌,懲罰普通的司機,這是全球其他地區重來都沒有看過的情況,跟車輛共享的創新科技背道而馳。而且台灣有超過100萬人次下載APP,每週有1萬名司機固定使用,政府這樣修法無法促進民眾福祉。
擔任Uber司機的楊先生表示,10幾年前曾是計程車司機,雖然收入不錯,但在執業過程中不舒服,因為以前開計程車,為了一個客人的收入,在路上需跟很多車去競爭,卡位爭取客人,像是開在快車道,路邊一個人舉起右手就必須馬上切入;也時常需要慢行在慢車道卡位,擔心有人隨時要叫車。1年半前嘗試開Uber後就愛上這個工作,不僅不需要亂繞、卡位,還可以很輕鬆停在原地,等附近三公里客人叫車,可以從容地去接送;對於政府要修法,楊先生不太明白為何要用2500萬罰款追殺這一萬名駕駛,對於酒駕卻只罰9萬元輕輕放過。
平時要照顧家庭的高小姐表示,進入家庭後就沒有工作,雖然想要為什會國家與家庭做些甚麼,但因時間太過零碎,一般工作很很難在照顧小朋友之餘,還能帶來經濟效益;雖然擔任Uber司機還沒有辦法為國家帶來經濟稅收,但希望政府能盡速跟Uber業者立專法,讓司機可以合法工作,Uber公司也能繼續在台灣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