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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 朝野立委:民主的勝利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記者陳志曲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記者陳志曲攝)

2016/11/29 14:49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由於以往罷免門檻過高,採「雙二一制」,遭質疑剝奪人民罷免權;新修條文下修選舉門檻。對此,朝野立委表示,為民主的勝利。

選罷法過去規範,通過門檻為「雙二一制」,即投票率超過總選舉人數二分之一、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遭質疑投票門檻過高,間接剝奪人民罷免權。

新修條文下修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二%降至一%,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十三%,下修至十%,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同意票過半,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選舉、創制、複決、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益,過去選罷法只有選舉相關規定,罷免卻因為限制過高,反限制憲法給人民的基本權利。當立委顏行主張與民意備離,應將權力還給人民,未來各級公職,要面對政治決定,要優先考慮民熠,「這次修法代表民主勝利人民勝利」。他也強調,未來包含公投法等進步法案,民進黨願意跟隨民意推動改革。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正面肯定為「實踐直接民權的第一步」;今天完成二三讀後,希望補正公投法,也可以早日完成二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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