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勞基法件數多 華航有話說…
2016/06/15 10:22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中華航空近2年來違反勞基法45件,遭勞動主管機關裁罰近千萬元罰鍰。華航總經理張有恒今天說,45件違反勞基法中主要還是違反事項都是因為女性夜間工作;航空是特殊產業,像護理師等,都無法避免女性夜間工作;長榮航空的機組員都有簽署勞基法第84條之1,因此不會違反勞基法令;而華航近期也在推動員工簽署勞基法第84條之1,不過卻卡在部分員工不肯簽。
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可以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時、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事項,報請公司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備,就能不受勞基法相關規定的限制;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但不代表可以使勞工之工時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發放加班費等。約定書如果未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仍須依勞基法規定予以調整而不得排除限制,並依規定計付加班費與國定假日出勤工資。
強調員工不簽84-1約定書所致
張有恒說,目前華航的新進同仁都會簽署第84條之1約定書,但過去同仁沒有簽署因此被查到,目前正積極推動簽署第84條之1約定書。不過對於立委的輪番質疑,張有恒解釋說,有些原則屬於公司治理部分,該讓的會讓,但牽涉到公司治理甚至影響永續原則,就很難讓步。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說,就算華航推動員工簽署84條之1,但也要保障員工權益,目前華航與工會已進行協商3次,但最後都破裂,不管工會、華航高層,應該靜下心繼續努力,安內才能對外有好表現。
立委也引用報導質疑華航是否對上街抗議的華航修護員工進行懲處?張有恒表示,目前報導所言的2位員工都還在上班,並沒有被開除,員工是否適任,華航會公正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