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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證明聯 可退換貨

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只要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就可退換貨,不用出示明細。 (資料照,記者劉婉君攝)

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只要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就可退換貨,不用出示明細。 (資料照,記者劉婉君攝)

2014/06/19 15:56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電子發票證明聯與交易明細分離,且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後,造成民眾退換貨的困擾。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只要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就可退換貨,不用出示明細。

中區國稅局說明,電子發票推動以來,對於不習慣以載具索取的民眾,仍提供紙本電子發票,但民眾普遍反應紙本電子發票大小不一,不方便整理;因此,今年起紙本電子發票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並統一規格,且營業人不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但實施初期部分營業人仍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電子發票證明聯則與交易明細分離。

中區國稅局表示,目前電子發票證明聯已增訂由「QR code」儲存交易明細,透過APP掃描即可查詢交易明細,因此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需交付交易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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