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世代惹議 吳春城提5點說明
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昨針對「壯世代」商標、在預算審查中以壯世代為由凍結部分預算、壯世代協會接嘉義市政府標案、請辭壯世代教科文理事長時間點以及個人財產申報五大爭議釋疑。( 資料照)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推動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近日遭疑有圖利、違反利益迴避等爭議。吳春城昨針對「壯世代」商標、在預算審查中以壯世代為由凍結部分預算、壯世代協會接嘉義市政府標案、請辭壯世代教科文理事長時間點以及個人財產申報五大爭議釋疑。
據吳春城遞交給壯促會會員的報告指出,就壯世代社會企業擁有「壯世代」標章權,吳表示,民國一一○年推動壯世代時,為保障名稱與LOGO之良善使用,故申請標章;三個月前推動壯促法時即討論專利與立法可能矛盾,並委請該社企法律顧問研議。
吳春城說,日前該社企回覆允諾「基於標章已成通用名稱,故願意放棄壯世代標章之所有權」,待正式上班日即完成法律程序。另,有關凍結部分預算,他解釋,預算凍結案的目的是督促行政機關重視壯促法的執行,並非刪減預算。
另,針對就任立委後,壯世代協會取得嘉義市政府標案,吳澄清,嘉市府是在一一一年規劃樂齡勇壯城相關計畫,並於隔年公開採購,當時他尚未擔任立委,且預算是由地方政府全額支付,未使用中央預算,不存在監督問題;再者,協會從一一二年延續至今無任何新增標案,也從未有任何中央政府及所屬機構標案,並於日前承諾未來不會參與中央任何標案。
吳春城提及,他在前年九月請辭所有商業公司職務及出清所有股份,考量壯世代教科文協會屬NGO且是無給職,於法並未禁止,所以沒有辭職;後因公務繁忙,已於去年十二月請辭;有關財產申報,他則說,申報是使用監院提供的「財產資料拋轉檔案」,事後發現漏列兩筆、金額共約二十萬元,已完成補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