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局處1.8億裝修 議員批用二備金
綠營議員批評市府花大錢整修廳舍,還動用第二預備金,圖為都市發展局從2樓搬到10樓的新廳舍。(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定期會昨為市長施政報告議程,議員黃瓊慧、王珮毓、魏筠聯合質詢,批評市府多個局處裝修費用共花了一億八千餘萬元,還動用第二預備金,而學校整修廁所只要三、五百萬元卻沒有錢,形成強烈反差。
主計處長林世杰答詢表示,第二預備金主要是補政務編列預算不足,一年四億五千餘萬元,以廳舍整修為例,環保局、交通局、捷運工程局搬遷後,原有的廳舍搬空,新的局處遷入,不一定在事先編列預算,但局處搬遷在即,只好報請同意動用第二預備金。
主計處︰搬遷在即 只好報請動用
教育局副局長賴銀奎說,該局每年至少編列五千萬元,教育部去、前年還有專案補助,總經費達七、八千萬元,不致出現沒錢整修學校廁所的情形。
三位議員也質疑,今年桃園燈會預算四千九百萬元,事後追加二千五百卅萬元,共七千四百卅萬元,活動已結束近一個月,才提出追加預算案,且額度超過原預算五成,違背預算法定原則,燈會展演天數少,展出成果引起重大爭議,代表經營控管成本能力有問題。
觀光旅遊局長周柏吟說明,二○一九年到二○二二年燈會的預算都在七千五百萬元左右,與今年預算規模相近,燈會工程去年七月廿一日上網公告時,採購金額即循往例定為七千四百萬元,包含原預算四千九百萬元,保留後續擴充預算二千五百萬元,另辦理擴充的採購,是配合活動規模、規劃內容、活動期間現場民眾服務需求所為,辦理契約變更的程序也無違反採購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