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姻親下藥指侵 她「這原因」幫狼求情
桃園地方法院因黃姓男子觸犯因黃男觸犯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他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30歲黃姓男子與A女是姻親關係,2002年到2023年同住在楊梅區住家,去年1月間,黃男到A女工作室探視她,偷攙安眠藥致A女昏睡,他手指性侵得逞。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A女幫黃男求情,法官近日審結,黃男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去年1月間深夜,黃男到A女工作室探視他,A女睡前準備吃消炎藥,黃男趁機攙入2顆安眠藥,A女吃藥後陷入昏睡,黃男用手指性侵得逞。A女隔天醒來發現有異,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詢問已離開工作室的黃男,黃男坦承確曾對她「做出不禮貌的事」,當晚也向警方自首,被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依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件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黃男於檢警偵訊、院方審理過程中都坦承犯行,加上A女服用消炎藥外觀、醫院疑似性侵事件的驗傷診斷書等證據,認定他犯行明確。
A女數度說,「我願意原諒被告,也不須他賠償」,加上黃男的弟弟是她的妹夫,而妹夫已過世、黃男願意幫忙照顧她妹妹,「我跟他是家人,不希望他入監服刑」。法官審酌後,因黃男觸犯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