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園工業區前主任收賄2.1萬起訴 若願付120萬公益金檢建請緩刑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經濟部工業局桃園市大園、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前楊姓主任,涉嫌於發包人行道修剪、鐵皮圍籬更新等4工程中與包商勾結,從中獲利2萬1400元,經廉政署接獲檢舉調查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今(1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將楊男起訴,因楊男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也向法官求情,若楊在審理時認罪並願意支付120萬元公益金,建請給予緩刑。
檢廉調查,58歲的楊男於2016至2021年擔任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2021年起擔任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負責2機關業務及政府採購作業;楊男於2018年3月,辦理大園工業區自立公園人行道樹零星修剪工作的小額採購,涉嫌要求業者以自己及朋友公司名義填寫8萬9000元、9萬5000元報價單,楊男勾選8萬9000元較低價格報價施作,業者完工後,提供5700元現金及拆帳明細給楊男。
2018年12月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進行民生路行道樹修剪,楊男仍以同手法,由業者以自己名義、朋友公司名義提供8萬3200元、10萬8000元報價單,再勾選較低報價的8萬3200元,工程驗收後,由業者交付4400元現金及拆帳明細給楊男。
2021年4月間,因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代管勞工活動中心的鐵皮圍籬鏽蝕損害太嚴重,楊指示業者將每米圍籬單價921元拉高為1550元製作不實報價單,事後收取現金9600元;2022年2月間,因地方議員反映觀音工業區成功路2段及工業八路路口紅綠燈號誌被路樹遮蔽,楊又以同樣手法,事後收取包商1700元現金。
廉政署及桃檢偵辦時,楊坦承犯罪事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2萬1400元,檢察官認為楊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今偵結起訴,並以其4次行為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若楊男審理時坦承犯行、願意支付公益金120萬元,建請法官宣告緩刑,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