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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撤銷郭哲敏5000萬交保裁定 新北地院明重開羈押庭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資料照)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資料照)

2024/05/06 15:5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院審理AE集團董事長、「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網站、洗錢及地下匯兌案,裁定郭哲敏5千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及施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新北地檢署日前提出抗告,認為交保無法防止郭逃亡及串證,若法院仍欲讓其交保,則建請將交保金提高至2億元以上;高等法院今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新北地院合議庭預計明日下午4時50分重開羈押庭。

檢警追查,AE集團董事長郭哲敏,在台開發線上賭博遊戲,並協助業者串接第三方支付開通入出金功能,抽成獲利16億5千多萬,還涉營地下匯兌金額高達217億,獲利1億2千多萬,檢方去年11月將他起訴,全案目前在一審新北地院審理中。

郭在偵查期間被檢方聲押禁見,移審後仍羈押,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滿,郭請求交保,合議庭上個月底評議後郭裁定5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施以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郭的親信張旭昇30萬元交保。

新北檢不服提出抗告,主要理由有4點,分別是「郭、張2人都是通緝到案,原有逃亡事實」、「避免被告影響證人證述」、「法院交保相關措施,無法防止2人逃亡及勾串證人」、「2人有繼續羈押必要,如法院仍欲交保,建請提高具保金額」。

檢方認為,合議庭裁定2人交保等措施,均無法防止2人勾串證人及同案被告,亦無法防止郭破壞監控設備,及防止2人以偷渡等方式棄保潛逃,且2人財力雄厚,並透過本案獲取鉅額犯罪所得,縱不羈押2人,5000萬元及30萬元保金都過低,無法達到阻止2人棄保潛逃目的,故應將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至2億元以上,將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至700萬元以上,並對張旭昇施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才能達到防止2人棄保潛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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