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抽砂船越界盜砂 船長判1年10月定讞
圖為中國「華益9號」抽砂船。(資料照,取自管碧玲臉書粉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抽砂船「華益9號」前年4月越界至高雄茄萣外海,撈過界非法盜採海砂,二審高雄高等分院將船長陳偉斌依違反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判處1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陳上訴,維持1年10月徒刑定讞。
至於沒收部分,一審橋頭地院宣告沒收犯罪工具抽砂船,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撤銷、免沒收;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於是否沒收犯罪工具的認定尚有疑慮,故撤銷發回更審,但不影響船長的刑期。
判決指出,2022年4月24日,中國籍「華益9號」抽砂船,由47歲船長陳偉斌駕駛,搭載郭、張、黃姓等9名船員,從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某港口出發,26日抵達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港外93浬處,位於我國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內,越界抽取海砂逾300公噸。
同日清晨5時25分,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四海巡隊派艦艇前往查獲,下令將海砂回填,並將人、船帶回偵辦,橋頭地檢署依違反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起訴10人。
9名船員均認罪,獲檢察官同意認罪協商,判處張等船員1年徒刑、緩刑2年確定。
船長陳偉斌否認犯行,辯稱抽砂船還沒到海上定點作業就被查獲,300噸砂石是出港時就留在船上做為「壓艙」之用。
歷審法官依據眾船員的證詞,以及委由專家鑑定船上殘留的海砂是台灣海砂等證據,不採信陳的辯詞,認定陳有罪,判刑1年10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