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重考照加嚴 3/1酒癮治療需取得完成證明書
酒駕累犯自明日起將面臨更嚴格規範,加強醫療介入並需取得證書。(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為更嚴格防制與防範酒駕情事,自明(1)日起,曾酒駕遭吊銷駕照2次以上者,若想要重新考領駕照,需接受酒癮評估並完成治療。並得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的醫療機構,接受12個月且至少12次的酒癮評估治療,取得完成證明書。
警方表示,為有效防制酒駕行為,原訂對重複(2次以上)酒駕族群,施以醫療介入。但為更嚴格取締和規範酒駕行為,交通部修正「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並將於3月1日施行。
警方表示,新規定將原本酒駕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達3次以上,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應接受酒癮評估治療之規定,修正為曾酒駕遭吊銷駕照2次以上者,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需接受酒癮評估並完成治療。
欲重新考領駕照者,除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訓練外,應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的醫療機構,接受12個月且至少12次的酒癮評估治療,並取得完成證明書,盼能藉此杜絕酒駕違規發生。
北市警交通大隊表示,統計113年1月至2月25日,取締酒駕684件,酒駕交通事故40件,與去年同期減少8件(下降16.7%),充分展現酒駕執法成效。
另北市警局為防制酒駕交通事故,採取三階段防制酒駕作為「事前宣導、事中執法、事後溯源」,透過事前宣導「酒後不開車,翌日宿醉不上路」觀念,提高民眾切勿酒駕認知,減少違規行為。
北市警表示,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心,呼籲酒後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並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