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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笑鄧家華舌吻國中妹活該挨告 卻嘿咻小女友生子判刑

柯男嘿咻小女友,反譏鄧家華舌吻國二女挨告活該。(資料照,法新社)

柯男嘿咻小女友,反譏鄧家華舌吻國二女挨告活該。(資料照,法新社)

2023/03/25 12: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一名柯姓男子2017年間帶著甫滿14歲的小女友小詩(化名)上摩鐵嘿咻多次,事後小詩傳網紅鄧家華與國二女生舌吻挨告的訊息給他,柯男竟譏「活該,八七,跟未成年拉幾」,反被小詩嗆「你他媽跟他做一樣的事情」,兩人未做保護措施,生下一子。高等法院綜合雙方對話認定柯男確實知道小詩未成年,日前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刑1年,緩刑3年。

2016年間,柯男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小詩,雙方相談甚歡,發展為男女朋友,2017年間,柯男帶小詩上桃園某摩鐵嘿咻,事後傳訊問她「今天舒服嗎」、「我今天真的嚇到,妳提的耶,妳竟然想去」、「我真的有點虛脫」、「連續做兩次」、「還弄影片」。

小詩傳鄧家華跟國二女生舌吻被告的訊息,柯男看了竟譏「活該,一定被告」、「八七,跟未成年拉幾」,反被小詩嗆「你他媽跟他做一樣的事情」。

兩人持續交往到2020年間,小詩懷孕生子,家長得悉追問,驚知兩人2017年間就發生性關係,氣得提起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告訴。

柯男否認當年知悉小詩未滿16歲,但一審桃園地院參酌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小詩罵柯男跟鄧家華做一樣的事情時,柯男並未反駁;此外,小詩也傳過國中會考資訊,柯男理應知道她仍就讀國中,考量各項因素後,判刑1年6月。

柯男受驚,趕緊以30萬元和小詩和解,並上訴二審求輕判,主張已明白應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除對小詩致上最深歉意外,亦願承擔養育子女費用。

二審高院指出,考量柯男當年僅19歲,與小詩為男女朋友,因一時失慮,未克制情慾而犯案,犯後已知錯誤,與小詩達成調解,獲得諒解,決定改判刑1年,另相信柯男能知所警惕而不致再犯,併予宣告緩刑3年,以啟自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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