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爆馬英九的基金會擁10億挨告 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2019/10/18 11:1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15年在電視台談話性節目中,大爆前總統馬英九所捐助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近10億元,金流可疑,基金會因此提起侵害名譽權的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最高法院日前做出終局裁判,判周玉蔻應在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刊登澄清啟事,這部分確定;至於是否應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澄清,則發回高院更審。
馬英九參選1999年的台北市長選舉時獲得不少補助款,其中1000萬元被他拿來成立新台灣人基金會,周玉蔻2015年元月間上電視談話性節目開講時,驚爆傳言該基金會所擁有的基金接近10億元,質疑資金來源與流向可議,呼籲基金會公開歷年收支供社會檢驗。
但法官認為,周玉蔻的言論影射基金會「所擁有之基金目前接近10億元」、「基金來源係來自於下落不明之選舉補助款、不名譽企業捐贈」、「將基金會款項,用以支付馬英九總統選舉廣告費」,已屬對於某特定事實之敘述,並非單純發表評論。
雖然周玉蔻強調言論是基於公共利益所做的評論,並供出消息來源為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事後也有向前台北市議員徐佳菁求證,惟法官認為此事攸關基金會的社會評價,足以影響名譽,周玉蔻上電視轉述消息前,應該盡合理查證義務。
法官指出,經查基金會2014年基金為2294萬8116元,與10億元相去甚遠,且周玉蔻的消息來源屬於刻意偏向對基金會持負面評價之人,周卻未查證,在無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的情況下就發表言論,造成網友對基金會產生負面評論,難認無過失。